公示后信用征信的处理及信用信息修复的真相介绍
扬子晚报网报道(记者 王灿)随着社会发展日益注重信用,人们对信用信息修复和征信问题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近日,《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标志着信用主体拥有法定的信用信息修复权利,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随着这一办法的出台,关于“只要结清欠款就可立即修复征信”的解读在社会和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南京分行对此提醒公众,信用信息修复并不等同于“征信修复”。这是一个重要的误区,需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
《办法》明确规定了可修复的信用信息范围,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失信信息。修复方式主要有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修复其他失信信息。这些都是针对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后,对信用信息的合法修复途径。
而关于征信报告,它是征信中心客观、如实反映个人或企业履行信贷合同情况的记录。其中,征信不良信息是对个人违约行为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其他信息提供者,都没有权利随意更改或删除征信报告中真实、准确的逾期信息。
对于公众关于“征信修复”的疑问,明确回答是没有“征信修复”这一说法。近年来,有人故意混淆“信用修复”“征信异议”的概念,以“征信修复”为名骗取钱财。公众需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那么,发生逾期是否终身保留呢?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如果发生逾期,自还清逾期欠款的当月开始计算,满5年后逾期信息会自动删除。但如果欠款一直未还,逾期欠款未还的记录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一直显示。
如果对征信报告有异议,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或所在地提出征信异议。金融机构或会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给予答复。
信用中国修复征信的具体步骤以及能免费修复的次数,这些详细信息可咨询当地或相关金融机构。让我们一起期待更加公平、透明的信用环境,共同维护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