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电话——西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详解
将为您详细解读西宁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电话的相关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西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流程。
一、办理条件
1. 异地安置人员:指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并符合参保地条件的人员。
3. 异地常住人员:指由用人单位委派到异地工作并符合参保地条件的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条件的人员。
二、办理手续
1. 参保人在前往异地就医前,应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对于已建立异地就医数据库的统筹地区,应实现动态管理,并将数据库上传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若与青海省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 对于已在西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但所在地区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费用需按原办法全额垫付,返回西宁后按规定手工报销。
3. 未登记备案或转诊省外就医的参保人,住院费用需由本人现金支付。返回西宁后,需提交相关票据和资料给西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工报销,报销流程和方式按原规定执行。
三、定点医院及转院审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外省住院治疗的,必须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具备转院审批手续的医疗机构包括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等。市区参保人员需到中国人寿青海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而三县参保人员则需到参保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公司办理。
若您长期异地居住,需要就医,市区参保人员需先到中国人寿青海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三县参保人员则需在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公司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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