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政策解读:申领条件、发放方式及报停指南
近日,关于失业补助金的问题备受关注。为此,我们特别整理了大家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并带来权威解答,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三类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
3.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渠道
失业补助金将通过就业经办部门委托银行,发放到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没有社保卡信息怎么办?
若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没有社保卡信息,需到社保经办网点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四、就业经办部门的审核内容
就业经办部门将对所有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进行就业失业状态审核,包括是否处于就业状态、是否正在享受其他社保待遇、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是否已死亡、移居境外等。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领人,申领人也可通过原申领渠道进行查询。
五、关于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处理
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人员,就业经办部门将立即停发剩余期次失业补助金,并依法追回已发放的失业补助金。建议大家主动退回已领取的失业补助金,以免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六、失业补助金报停流程
若您已经审核通过失业补助金,但即将在新单位上班需要参加单位社保,您可以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自愿停发失业补助金”进行报停,也可到就近的就业经办部门办理停发手续。
七、审核状态及发放时间
对于当前审核状态为“复核中”的申领人,就业经办部门将在10月15日前完成审核。9月份已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将在10月底之前收到通过银行发放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为广大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大家在申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到失业保险参保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就业经办部门查询或咨询。也希望大家能够合理使用这项政策,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以免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提醒大家及时关注官方信息,以免错过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