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注销,员工权益如何保障?南京孔先生的案例
尊敬的孔先生:
您自2017年4月入某公司位于南京的分公司,担任市场专员,至2022年4月离职。由于疫情的影响和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分公司自2021年10月起缓发工资,并于2022年5月决定注销登记。面对这样的困境,您所面临的问题是众多劳动者共同面临的挑战。
对于劳动者而言,首先要明确的是分公司在注销前所拖欠的工资是必须支付的。尽管分公司面临注销,但其作为首要用人单位的责任并未消失。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的责任能力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在其无力承担清偿责任时,总公司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您有权向总公司追讨拖欠的工资。
那么,在面对分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员工的权益呢?劳动者可以将分公司的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法律范围内对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当分公司无法支付工资时,总公司应履行其补充责任,确保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由于您是因为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利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情况,您可以主张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面对这样的困境,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律师庄宇提醒您,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工资问题,更要主动了解劳动法律的相关条款。作为劳动者,我们有权利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我们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我们也要了解自身的权益和维权途径,确保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能够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在面对困境时,应与劳动者共同面对、共同解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希望孔先生的案例能为大家带来启示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