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豫医保办〔2021〕68号文件,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单采检测价格调整为40元/人次,混采检测价格降至10元/人次。该标准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旨在减轻群众负担并支持常态化精准防控。
1. 太康县人民医院
严格按68号文件调整检测价格,并通过官网公告新旧标准切换时间(2021年12月10日),同步废止原收费标准。
2. 漯河市卫健委
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漯河平台提供预约服务,并在采样点公示收费依据(豫医保办〔2021〕68号),明确单采/混采差异化定价。
1. 检测范围扩展
扬州市在2021年8月大规模核酸检测中,要求主城区全员(含外地人员)参与,检测点设置参照苏防控防指〔2021〕68号文件对重点人群的采样规范。
2. 结果查验强化
部分省市将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场所扩展至交通场站、文化所等六类重点区域,并允许通过"晋快检"等平台代查无智能手机群体结果。
第九版防控方案强调"早发现"原则,与68号文件形成的低价检测机制共同构成常态化监测网络。地方实践中(如沈阳),通过"五天五检"等要求强化域外人员管理,检测频次与文件定价形成成本控制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