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师生/居民: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全体人员健康安全,现就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 全体在岗职工(含外包服务人员);
2. 近期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抵本地后48小时内检测证明);
3. 其他自愿检测人员(按“愿检尽检”原则执行)。
1. 必备物品:携带身份证原件、手机(提前注册核酸检测码);
2. 防护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后立即离场;
3. 特殊情形:
检测报告将于24小时内上传至健康码系统,异常结果由疾控中心单独通知。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