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态化防控措施
目前哈尔滨市已取消对进出人员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的要求,跨地区流动人员无需落地检。企业可根据自身防控需求,自愿安排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但未强制要求企业组织常态化核酸检测。
2. 特殊情况下的核酸检测
3. 企业防疫责任
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暂停上岗。建议企业保留内部应急核酸检测渠道,可通过“四站一场”保留的采样点满足“愿检尽检”需求。
4. 行政检查与防疫结合
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时,需通过“亮码入企”系统提前报备,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增加防疫附加要求。企业有权核验检查人员的合法性,并通过平台反馈不合理防疫措施。